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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准确把握《民法典》的立法精神,切实提高全市自然资源领域干部职工运用《民法典》维护群众权益、规范行政行为的能力和水平,推动《民法典》的有效实施,促进法治政府建设,12月25日上午,茂名市自然资源局举办了《宪法》暨《民法典》专题培训班。培训班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云山(法学)工作室首席专家、土地法制研究院名誉院长、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农业农村部法律顾问陈小君教授主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华炜同志主持。培训班分主会场和分会场共7个会场。在主会场参加培训的人员有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局属事业单位副科以上干部,高新区、水东湾新城分局股级以上干部;在分会场参加培训的人员有各县区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全体干部职工,共约 200人。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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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培训班上,陈教授结合宪法对《民法典》的时代性与若干新制度要点进行了解读,围绕法律体系中《民法典》的定位、内涵,《民法典》编纂的背景与立法脉络以及《民法典》的时代价值与现实意义等方面展开论述。陈教授是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分则物权编立法召集人之一,直接参与国家民法典(民法总则、物权法编)编纂、土地管理法和农地承包法(修订)起草论证法学,她知识渊博,站位高,,视野宽,讲述的内容丰富,信息量大,条理清晰、重点突出,具有很强的理论启迪和实践指导作用,极大地帮助我市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职工进一步加深对民法典的学习与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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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李华炜同志要求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职工以这次培训为契机,自觉把学习宣传贯彻《宪法》《民法典》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努力做到精读细研、学思践悟、融会贯通;要严格按照《民法典》的精神和要求,扎实做好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健全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工作,不断提高自然资源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